株洲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化(摘要)
株洲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6月
一、“十三五”环保工作形势
“十三五”期间,我市仍存在一系列突出环境问题:一是环境质量的改善进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要求有较大差距。二是工业结构性污染问题仍然突出。三是清水塘工业区搬迁改造期间环境风险加大。四是城镇化带来的环境问题逐步显现。五是农村环境污染问题日益复杂。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指引,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坚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污染防治和清水塘绿色搬迁的攻坚战,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严密防控环境风险,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建设富强美丽幸福株洲奠定良好生态环境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的原则。认真落实生态文明理念,加大对传统产业的绿色转型升级改造力度,重点发展新兴产业,利用节能减排倒逼机制,促进产业产品结构优化调整,推进株洲经济绿色转型升级。
坚持保护优先、防治结合的原则。严格环境准入,认真落实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红线保护的区划。以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和清水塘绿色转型搬迁为重点,加快治理历史遗留污染问题,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坚持依法治污、管治结合的原则。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为抓手,强化生产经营者的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提高环境保护工作者的监管责任,用严格的法律制度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护生态环境。
坚持信息公开、群防群治的原则。进一步深化生态保护体制改革,形成绿色考核评价、生态环境终身责任追究、生态红线保护、自然资源离任审计等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贯彻落实《株洲市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完善大环保监督机制;进一步明确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的责任和义务,引导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倡导公众践行环境保护实践。
(三)总体目标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系统结构稳定,农村环境整洁优美,环境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体制机制基本形成,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
(四)规划指标体系
“十三五”环保规划指标体系,共设空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生态环境、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污染源监管6类33项。
“十三五”环保规划指标体系
指标分类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15年指标 |
“十三五”规划目标 |
指标属性 |
空气环境质量 |
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 |
% |
77 |
2020年达到80% |
约束性 |
县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 |
% |
— |
2020年达到85% | ||
市区PM2.5年均浓度 |
μg/m3 |
55 |
5年累计下降18% | ||
市区PM2.5达标天数比例 |
% |
78.4 |
2020年达到85.0% | ||
水环境质量 |
湘江株洲段、洣水、渌江 |
|
III类 |
保持III类 |
约束性 |
枫溪港、建宁港、白石港 |
|
劣V类 |
2020年达到V类 | ||
市区和县市地表水达标率 |
% |
100 |
保持100% | ||
市区和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
% |
100 |
保持100% | ||
生态环境 |
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 |
% |
— |
5年累计提升10% |
约束性 |
自然保护区占国土面积比例 |
% |
3.02 |
2020年保持3.02% | ||
生态红线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 |
% |
未区划 |
2020年达到20% | ||
森林覆盖率 |
% |
61.9 |
2020年达到62.0% | ||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 |
COD |
t |
61088 |
5年累计削减8% |
约束性 |
NH3-N |
t |
8430 |
5年累计削减8% | ||
SO2 |
t |
41017 |
5年累计削减12% | ||
NOx |
t |
36372 |
5年累计削减12% | ||
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 |
单位GDP化学需氧量排放强度 |
吨/亿元 |
28.53 |
2020年达到27.70 |
指导性 |
单位GDP氨氮排放强度 |
吨/亿元 |
3.98 |
2020年达到2.78 | ||
单位GDP二氧化硫排放强度 |
吨/亿元 |
19.54 |
2020年达到19.00 | ||
单位GDP氮氧化物排放强度 |
吨/亿元 |
16.51 |
2020年达到16.00 | ||
污染源监管 |
工业污染源 |
|
— |
全面稳定达标排放 |
指导性 |
生活污水处理厂 |
|
— |
全面稳定达标排放 | ||
工业污水处理厂 |
|
— |
全面稳定达标排放 | ||
市区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 |
% |
94 |
97.00 | ||
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 |
100 |
继续保持100 | ||
县级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
% |
— |
2020年达到95 | ||
县级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 |
— |
2020年达到100 | ||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 |
% |
100 |
持续保持100 | ||
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 |
% |
100 |
持续保持100 | ||
|
汽车环保标志发放率 |
% |
81.07 |
2020年达到90.00 |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计划
扎实推进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切实改进区域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到2020年,市区细颗粒物(PM2.5)浓度在2015年的基础上下降18%以上,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大于80%,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公众对空气环境质量的满意度提高。
实施综合治理,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继续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控制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深化面源污染治理,加强餐饮业排污监管,加快发展农村清洁能源。
统筹城市交通管理,强化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加强城市交通管理,提升燃油品质,加快淘汰“黄标车”, 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
严格环境准入,进一步优化产业产品结构。严格建设项目准入制度,重点发展轨道交通、航空机电、环保装备制造等产业。
大力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加快调整能源结构。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实施清洁能源替代。
(二)认真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根据《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和《湖南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6-2020年)》(湘政办〔2015〕53号)要求,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
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十小”工业企业,整治重点涉水污染行业,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
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完善城市污水配套管网建设,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安全处置,重点推进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整治城市黑臭水体。
加强高速公路、船舶、港口污染控制。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染治理,加大船舶污染治理,强化港口污染防治。
加强农村地区水污染防治。以污水处理为重点,推进农村生活污染源治理,以养殖环境整治为重点,进一步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合理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加快城乡供水水源工程建设,防治地下水污染。
(三)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精神,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开展土壤污染现状调查,加强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保护;严格控制土壤污染来源,开展关闭退出污染企业场地调查,建立企业名录清单,规范污染场地土地流转,开展污染场地治理和修复。
(四)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
强化工程治理减排,加大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农业源治理力度;强化产业结构调整减排;强化环境监管减排。
(五)助力推动清水塘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工作
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清水塘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株发〔2015〕18号)精神,按照“一年初见成效、三年大见成效、五年完成综合治理、十年建成新城”的总体目标,确保完成“五年完成综合治理”的工作任务。加强清水塘工业区搬迁改造过渡期的环境管理。
(六)切实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落实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工作,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严格控制农村工业污染,防止污染向农村转移;以生态示范建设为抓手,推动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七)全面加强环境风险防控
完善环境应急管理,加强辐射安全监管,强化危险废物安全监管,强化重金属污染风险防控。
(八)着力加强环境监管执法
实行环境网格监管,完善监测体系建设;重拳打击违法排污行为;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认真落实整改责任;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规范和约束环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能力保障。
(九)创新生态文明建设制度
完善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划定并严守资源环境生态红线;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完善社会共治体系,落实政绩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十)积极发展环保产业
推行污染防治设施的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服务模式,鼓励发展环境咨询服务业,增强环保产业持续创新能力。
四、重点项目与投资
“十三五”期间,规划实施环境质量改善与提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重金属治理与风险防控、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五类90项,总投资199.2亿元。项目实施后可削减二氧化硫11900 、氮氧化物9049t、烟(粉)尘2614t;减排COD19075 t、氨氮1794t、总镉372 kg、总铅5494 kg、总砷916.6 kg、铅108.4 t。
“十三五”环境保护重点项目汇总表
序号 |
项目类型 |
项目数 (个) |
投资 (万元) |
主要环境效益 |
一 |
环境质量改善与提标 |
33 |
1058646 |
减排二氧化硫9769t、氮氧化物9049t、烟(粉)尘2614t、铅尘26.39t、砷尘1.51t。 减排COD5564.95t、氨氮591t、总镉228.14kg、总铅3011.67kg、总砷916.6kg、汞108.4kg。 |
二 |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
25 |
269932 |
减排COD12345t、氨氮978t |
三 |
农村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 |
16 |
124739 |
减排COD1165t、氨氮225t |
四 |
重金属治理与风险防控 |
9 |
521700 |
减排二氧化硫2139t、铅尘2438.6kg、镉尘143.2kg;减排COD0.375kg、总铅18.143kg、总镉0.831kg |
五 |
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建设 |
7 |
12305 |
|
|
合计 |
90 |
1992322 |
减排二氧化硫119 00t、氮氧化物9049t、烟(粉)尘2614t; 减排COD19075 t、氨氮1794t、总镉372 kg、总铅5494 kg、总砷916.6 kg、汞108.4 k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