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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质量预报

2014年度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总结

来源: 时间:2015-09-23 11:17:00 作者:

 

2014年度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总结

株洲市环境保护局

201515

 

2014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和省环保厅的具体指导下,全市环保系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两型社会建设为契机,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抓手,加快治污步伐,全力推进我市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工作,切实打造株洲发展的升级版。2014年,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34天,比去年优良天数增加20天;湘江株洲段水质保持类,市区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单因子评价)为100%声环境质量全面达标,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环境安全得到保障

一、工作基本情况

(一)建立了大环保格局。2014年,我市成立了环境保护委员会,并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环境保护管理职责,对进一步理顺环保工作多头管理的现状,实现对涉及各级、各部门的环保工作统一监管,综合决策,高效协调起到积极地推动作用。环保部翟青副部长给予了高度评价。

(二)淘汰关停了一批落后产能和污染企业。2014年,全市共关闭、淘汰污染企业或生产线98家(条)。淘汰了株冶10万吨传统炼铅生产工艺系统,年削减二氧化硫2632吨,烟(粉)尘304吨,重金属铅18.295吨、镉1.644吨,砷0.025吨;关闭了经仕铅业公司1.5万吨鼓风—烧结炼铅生产线;绿色搬迁了旗滨玻璃株洲城区生产基地,新建的醴陵旗滨玻璃竣工投产,产能从原来的三条生产线增加到五条生产线,每年产值可达到50亿元,虽然日熔化量1700吨提高到3100吨,但是通过绿色搬迁、工艺改进,每年可削减二氧化硫812吨、氮氧化物332吨,既实现了产业的转型升级,又改善了环境质量。目前已启动中盐株化搬迁改造工作,除复合肥、制酸生产线(三条制酸生产线只保留了一条用于处理株冶尾气)外,已全部停产。

(三)完成了一批重点工程。一是湘江保护和治理工作。根据《湖南省湘江污染防治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2014年共实施383个项目,目前已全部完成。二是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2014年共实施41个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获得上级重金属专项资金24755万元,按照年度计划,应完成35个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完成率100%三是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4年,出台了《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株洲市市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等指导性文件,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明确了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目前,已完成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煤改气等47个项目,项目完成率100%。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11709辆,超额完成1168辆。四是畜禽养殖治理工作。全市272个湘江沿岸1km内畜禽养殖退出项目和10个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已全部完成。

(四)做好了环境监管执法和环境信访投诉工作。严格建设项目环保审批。今年市本级共审批建设项目157个;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100%。深入开展环境污染隐患大排查工作。我市共排查企业2544家,隐患企业515家,相关整正在改积极推进。开展涉重涉酸企业专项整治、夜间建筑施工噪声专项整治、环境安全大检查、洗水厂的专项执法检查和涉危废涉辐射等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检查企业和临时堆放点1000余家,出动监察人员4700余人次对超标排污、未批先建和夜间违法施工等36起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处罚金额300余万元。2014年,“12369”共处理各类环境污染投诉3086起,其中网络投诉213件,共办理信访件68件,其中本级信访件36件,接待群众来访共计25200余人(次),有效推进了全市维稳工作和解决群众关注的环境突出问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以来,全市环保工作有了新的进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环境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

(一)减排任务十分艰巨。十二五前三年,我市作了大量减排工作,但由于形成减排能力的大项目少,铅锌、水泥等高污染产品增长较快等原因,造成主要污染物净削减量少。十二五后两年(2014年减排情况需明年2月环保部核查确认),我市要净削减化学需氧量5939吨、氨氮1087吨、二氧化硫1万吨,任务十分艰巨。尤其是云龙、醴陵污水处理厂等国家减排重点项目不能在今年年底完成。

(二)环境隐患仍然严重。清水塘老工业基地搬迁改造刚刚开始,株冶、株化、智成等大中型企业由于建厂时间长,环保设施严重老化,事故频发,另外清水塘地区的历史遗留环境污染问题逐步凸显,环境隐患越来越大,如土壤重金属污染问题。

(三)环境质量与人民群众的期望仍有差距。空气质量与国家达标要求(优良率80%以上)仍存在较大差距,建宁港水质仍处于劣五类,个别时段湘江半边水变黑色。需要加快洗水工业园建设。

三、2015年工作思路

2015年工作目标是:实现“1234”,即一个保持,两个确保,三个突破,四个完成。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良好水平,城区大气、水、声环境质量在2014年的基础上,实现稳中向好;确保不发生重大环境安全事故。确保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在《新环保法》正式实施的基础上,法治环保上取得突破。在环委会坚强领导的基础上,大环保机制运行上取得突破。在清水塘工业区正式启动搬迁改造的基础上,区内环境质量改善上取得突破;全面完成湘江保护与治理一号重点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金属污染治理等工作年度任务。重点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全力推进清水塘工业区搬迁改造。根据《株洲市清水塘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的要求,用好减排和环境污染倒逼手段,积极推进清水塘工业区搬迁改造。关停株化所有生产线,启动株冶、柳化桂成、湖南昊华、海利化工等企业搬迁改造,并出台督促方案;强化搬迁企业的环境监管,确保环境安全。

    (二)全面完成十二五污染减排任务。落实十二五减排年度计划,强化减排项目现场检查,督促进度,完成重点减排项目。重点关闭株化的生产线,建成云龙、攸县二期、醴陵市二期等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龙泉污水处理厂三期和白石港水质净化中心,关闭鑫旺铸造等小钢铁、小冶炼,完成省下达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削减率。

(三)抓好重点区域的污染防治。一是全面完成湘江污染防治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的矿山废水治理及回用工程、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等年度环境治理任务26个。确保2015年完成洗水工业园搬迁。二是全面完成《株洲市三个基本三年行动方案》的工作任务,重点推进枫溪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及中水回用工程等项目,全面完成市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提质改造,实现由一级B标提高至一级A标,推进主城区分步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拆除市区烟囱34根。三是重点完成城区煤改天然气、株冶铅锌生产系统冶炼烟气制酸尾气治理、中材水泥回转窑窑头电除尘改布袋除尘、扬尘综合整治工程、工业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等大气污染防治项目36项;启动划定城区黄标车限行区,淘汰黄标车1.2万辆。四是完成绿心地区保护项目、农村环境整治攸县整县推进项目和醴陵市、茶陵县、炎陵县3个问题村环境整治项目的验收,力争1个以上的农村环境整治整县整治项目,确保成功创建炎陵县省级生态县,推进攸县省级生态县创建。五是争取省级及中央补助资金3.4亿元,完成株洲清水塘区域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湘东钨业有限公司精选废水处理站改造项目、醴陵市洪源金矿金明矿区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等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8个。

(四)严格市场准入,控制新增污染源。严格市场准入,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增加。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狠抓结构调整,大力实施落后产能淘汰,积极引导企业发展循环经济,大力实施清洁生产,努力实现节能减排,从源头严把环保准入关;同时建立环保行政许可、监察、监测联动机制,确保新建项目环评及三同时制度执行率达100%

(五)积极推进法治环保,重点解决群众关注的环境突出问题。一是认真做好新《环保法》实施工作,出台有关配套工作的规章制度;做好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研究制定加强执法的相关措施;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实行严管重罚。加大对建筑噪声、油烟污染、大气污染、饮用水污染等侵害群众环境权益的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三是下大力抓好环境信访投诉、污染纠纷调处、提案建议办理和“12345”市长热线及“l2369”接处警工作,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环境诉求,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六)充分发挥大环保格局的作用。出台《株洲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和《考核办法》,规范环委会会议制度、联络制度、决策制度等议事规则,发挥大环保格局的作用,强化对全市有关环境保护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切实改善我市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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