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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质量预报

钟时光洗沙一厂

来源: 时间:2017-04-30 16:30:00 作者:

株洲市环境保护局

查封决定书

株环查字〔2017〕T-1号

 

钟时光洗沙一厂:

负责人:钟时光

公民身份号码:430211197307133513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武广片区28号地

我局于2017年4月28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2017年2月以来,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建设洗沙生产线,废水经水塘简单沉淀处理。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监察文书和现场照片等证据为凭。

本机关认为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第六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洗沙设施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为十日(时间从2017年4月30日起至 2017年5月9日止);查封期限不包括检测或技术鉴定的时间。查封设施、设备存放于你单位,在此期间,你单位不得擅自损毁封条、变更查封状态或者启用已查封的设施、设备。

如你单位对本行政强制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株洲市人民政府或者湖南环境保护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天元区人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株洲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4 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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