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环境信息公开申请的复函
同志:
你申请获取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及批复文件、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KIVCET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及批复文件、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KIVCET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报告、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至四季度废气监测报告、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KIVCET第一至四季度废气监测报告的信息公开申请表五张已收悉,现复函如下:
一、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及批复文件、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KIVCET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及批复文件、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KIVCET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报告的情况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的信息,根据环保部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依法有审批权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建设项目时应主动公开有关信息。如:环保部2012年第51号公告规定,从2012年9月1日起,各级环保部门在审批建设项目时应在本部门网站上公示项目受理情况,同时公布报告书简本,并附审批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文件规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各级环保部门在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时,应在本部门网站主动公开建设项目受理情况、拟作出审批意见、作出审批决定。株冶是1956年建厂,根据当时的法律法规要求,未做总体环评。株冶集团而后的新建项目均属省环保厅审批和验收(包括Kivcet直接炼铅项目),请你到湖南省环保厅网站查取或向湖南省环保厅申请相关信息公开。
二、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至四季度废气监测报告情况
你需要的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至四季度废气监测信息属于我局主动公开信息,已在我局网站(www.hualibei.com)公示,具体网站位置:环保业务-环境监测-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请你到株洲市环境保护局网站查取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至四季度废气监测信息。
三、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KIVCET项目第一至四季度废气监测报告情况
2014年10月17日,我局对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KIVCET项目废气进行了监视性监测,现向你公开(监测报告复印件附后)。
特此复函。
株洲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1月15日
序号 |
许可项目 |
承办科室 |
办理流程 |
承诺时间 |
收费标准 |
备注(所需资料) |
1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 |
生态保护与开发监督科 |
1、窗口受理(1天);
2、生态科批复(报告书24天,报告表10天,登记表3天);
3、主管局长审定(报告书4天,报告表3天,登记表2天);
4、窗口取件(1天)。 |
环境影响报告书30天,环境影响报告表15天,环境影响登记表7天 |
无 |
1、现场勘察,明确环评等级与要求;
2、建设单位委托有环评资质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自填环境影响登记表;
3、组织专家审查环评报告书(表),返环评单位修改合格。 |
2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
生态保护与开发监督科 |
1、窗口受理(1天);
2、生态科批复 (10天);
3主管局长审定(3天);
4、窗口取件(1天)。 |
15天 |
无 |
1、现场检查;
2、批复试生产申请;
3、建设单位委托监测站监测;
4、提交项目验收申请;
5、现场检查验收。 |
3 |
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重新审核 |
生态保护与开发监督科 |
1、窗口受理(1天);
2、生态科批复(报告书24天,报告表10天,登记表3天);
3、主管局长审定(报告书4天,报告表3天,登记表2天);
4、窗口取件(1天)。 |
环境影响报告书30天,环境影响报告表15天,环境影响登记表7天 |
无 |
1、建设单位申报;
2、现场勘察,明确环评等级与要求;
3、建设单位委托有环评资质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自填环境影响登记表;
4、组织专家审查环评报告书(表);返环评单位修改合格。 |
4 |
排污许可证 (大气、水) 核发 |
总量控制科 |
1、窗口受理(1天);
2、总量科批复(10天);
3、主管局长审定(3天);4、窗口取件(1天)。 |
15天 |
无 |
1、申请报告;
2、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
3、湖南省排污许可证申请书;
4、排污申报登记表 |
5 |
防治污染设施的拆除或闲置许可 |
污染控制科 |
1、窗口受理(1天);
2、污控科批复(10天);
3、主管局长审定(3天);4、窗口取件(1天)。 |
15天 |
无 |
项目单位申请报告(说明原因,拟采取的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措施 ) |
6 |
向大气排放转炉气等可燃气体审批 |
污染控制科 |
1、窗口受理(1天);
2、污控科批复(10天);
3、主管局长审定(3天);
4、窗口取件(1天)。 |
15天 |
无 |
1、申请报告;
2、试排放时环境监测部门的监测报告; |
7 |
限期治理项目验收 |
污染控制科 |
1、窗口受理(1天);
2、污控科批复(10天);
3、主管局长审定(3天);
4、窗口取件(1天)。 |
15天 |
无 |
1、申请验收报告;
2、验收监测报告;
3、工程总结;
4、限期治理项目验收申请表 |
8 |
用作原料的废物进口备案 |
污染控制科或固体废物管理站 |
1、窗口受理(1天);
2、污控科或固废站初审(11天);
3、主管局长审查(2天);
4、窗口取证(1天)。 |
15天 |
无 |
申请报告 |
9 |
转移危险废物审批 |
固体废物管理站 |
1、窗口受理(1天);
2、固废站批复(10天);
3、主管局长审定(3天);
4、窗口取件(1天)。 |
15天 |
无 |
1、申请报告;
2、接受地市级以上环保行政部门出具的接收意见书;
3、湖南省环保局危险废物转移报批表。如受理件跨省,需报省环保局审定 |
10 |
关闭、闲置、拆除存放生活垃圾的设施、场所核准 |
固体废物管理站 |
1、窗口受理(1天);
2、固废站批复(10天);
3、主管局长审定(3天);
4、窗口取件(1天)。 |
15天 |
无 |
1、项目单位申请报告;
2、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周边环境质量的监测报告 |
11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备案 |
固体废物管理站 |
1、窗口受理(1天);
2、固废站初审(11天);
3、主管局长审查(2天);
4、窗口取件(1天)。 |
15天 |
无 |
1、申请报告及有关证明材料;
2、湖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
12 |
放射源、进口装有放射性同位素仪表登记备案 |
辐射环境监督站 |
1、窗口受理(1天);
2、辐射站备案(6天);
3、主管局长审查(2天);4、窗口取件(1天)。 |
10天 |
无 |
申请报告 |
13 |
放射性同位素购置备案 |
辐射环境监督站 |
1、窗口受理(1天);
2、辐射站备案(10天);
3、主管局长审查(3天);4、窗口取件(1天)。 |
15天 |
无 |
申请报告 |
14 |
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变更申报登记 |
环境监察支队 |
1、窗口受理(1天);
2、环境监察支队批复(10天);
3、主管局长审定(3天);4、窗口取件(1天)。 |
15天 |
无 |
1、排污申报登记表、排污变更申报登记表;
2、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 |
15 |
环境保护拨款、贷款贴息项目竣工验收 |
财务科 |
1、窗口受理(1天);
2、财务科批复(10天);
3、主管局长审定(3天);4、窗口取件(1天)。 |
收到符合要求资料后15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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